加速5G技術應用,應對新冠挑戰:政府推出資助計劃
面對持續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各行各業遭受嚴重打擊。為了提升競爭力,政府陸續推出兩輪防疫抗疫基金,其中包含「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資助計劃」,旨在鼓勵各界盡早運用5G技術。該計劃將資助使用5G技術相關的實際開支,資助上限為項目預算的50%或50萬元,申請截止日期為11月30日。然而,由於資助總金額有限,預計只能資助約100個項目,並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接受申請。截至7月底已經批出了12個項目,因此有興趣的企業應盡快提出申請,以確保受惠於此計劃。
該計劃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負責管理,旨在提供誘因,鼓勵各界盡早使用5G技術,發揮創意並提升競爭力。本港於今年4月正式進入5G時代,各大電訊業者紛紛推出相關的網絡服務。5G技術具有高速度、低時延通訊和能夠同時支援大量物聯網裝置的特點。企業運用5G技術可通過自動化和遙距控制減少人手操作,從而提高服務的可靠度和適應能力。無論是醫護、運輸和物流、旅遊、專業服務、建造和建築、物業管理、零售、製造還是餐飲和娛樂業,都可以從5G技術的應用中受益。
政府將提供「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資助計劃」,資助與使用5G技術直接相關的實際開支的50%。每個項目可獲得的最高資助金額為項目預算的50%,或50萬元,或計劃剩餘資助金額中的較低者。預計約100個項目可獲得資助。申請接受期限從即日起至11月30日,或直至計劃資助總額用盡,採取先到先得方式處理。
符合申請資格的主體包括在香港成立及註冊的實體、法定團體、自資頒授學位院校、慈善組織、學校或由政府完全管理和控制的學校或政府部門。申請者須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已有實質業務或營運,並在申請時仍在運作。空殼公司不符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或營運的要求。
每個申請者只能獲得一個項目的資助,且不得重複資助。若申請中的項目已獲得或將獲得政府提供的其他直接資金或資助計劃的資助,申請者將無法就同一項目申請「鼓勵及早使用5G技術資助計劃」。申請時需提交項目預算,並清楚列出與使用5G技術直接相關的開支細節。項目預算必須涵蓋從項目開始日期至項目完成日期的整個期間。
該計劃僅覆蓋項目中與使用5G技術直接相關的開支,例如硬件費用、軟件費用、人員開支以及與項目相關的審計費用。不包括大樓設施相關的管理費用、租金、裝修費用以及運營、維修和保養開支;公用設施費用,如電力、煤氣和水費用;員工的公積金手續費、員工培訓和發展費用,以及員工設施的開支;廣告和營銷費用等開支。
申請提交後,通訊事務管理局將發送確認函給申請人,並進行審批。在審批過程中,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提供進一步的資料或文件。審批完成後,將發出接納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獲批的資助金額。資助款項將分為兩期發放給獲資助者。第一期資助金額相當於核准資助額的50%,在獲資助者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提交正式簽署的接納通知書後發放。通訊事務管理局確認項目已完全、適當地實施和完成,並按時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和資料後,將發出完成通知,並在隨後的30天內將第二期資助金額發放給獲資助者。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四個基本要求。首先,項目必須將5G技術應用於項目中,並作為該項目的主要推動因素。如果項目僅涉及開發應用/解決方案/硬件,但在項目完成時沒有任何在計劃書中提及的實體作為客戶實際使用相關應用/解決方案/硬件,這類項目將不被考慮。
另一方面,如果項目涉及開發應用/解決方案/硬件並將其提供給一個實體作為使用5G技術的相關應用/解決方案/硬件的客戶,該實體也可以在該計劃下提交申請。其次,項目必須證明通過使用5G技術,相比於使用3G或4G技術,能夠為香港相關行業/領域帶來實質性的益處,例如提升效率、生產力、服務質量等。一般聲稱5G技術可以提供更高速度、更大數據容量或更低延遲的說法不足以符合基本要求。
第三,項目必須證明具備足夠的創新理念和程度,或者能夠促進跨領域的協同效應。例如,5G技術在相關行業/領域的應用屬於創新,或者該項目可以為兩個或多個領域帶來實質性的益處。如果項目僅涉及申請人及其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使用5G設備和服務,該項目將不被視為具有創新理念或能夠促進跨領域的協同效應。
最後,申請人承諾按照申請中所述的時間表完成項目,並在項目完成後的兩個月內或者在2021年3月31日之前(以較早者為準),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提交項目的完成報告、審核賬目和其他相關文件。獲資助者必須委任一位項目統籌人作為與通訊事務管理局聯繫的主要人員,負責監督項目的實施和溝通,並且相關人員必須隨時可通過電話和電子郵件聯繫。為了監督項目的實施,通訊事務管理局可能會要求獲資助者提交簡要報告以匯報項目的進度,也有可能進行現場視察或要求進行示範。
截至7月底,該計劃迄今共批准了12個項目,涵蓋了不同領域的創新應用,包括建築、交通運輸、物業設施管理、維修遠程技術支持、環保、教育、電競/娛樂/休閒等。這些項目主要利用了5G技術的高速度和低延遲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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