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專項基金 支援中小企業應對疫情挑戰拓展市場
由於疫情持續,許多中小企業經營環境變得嚴峻。政府針對這個情況推出了多項紓困措施,並對現有的資助基金進行了優化,其中包括BUD專項基金。該基金最近將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提高到400萬元,以協助中小企業拓展內地市場和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
於2012年,政府推出了一個名為「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簡稱BUD),總值10億元,旨在協助中小企業,包括初創企業,抓住經濟機遇並提升競爭力。最初的目標是協助香港企業把握國家「12•5」規劃所帶來的機會,也就是所謂的「內地計劃」。隨後,該基金將資助範圍擴大至東盟市場,推出了「東盟計劃」。最近,該基金進一步優化措施,擴大了資助範圍,涵蓋了所有與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並推出了「自貿協定計劃」,將之前的「東盟計劃」納入其中,使企業能夠開拓新市場並尋找新商機。香港簽署自貿協定的經濟體包括新西蘭、歐洲自由貿易國家(包括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智利、澳門、東盟十國(包括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格魯吉亞和澳洲。
企業申請BUD專項基金需符合以下條件:持有香港商業登記、為非上市公司、在香港有實質業務(如聘請員工紀錄、商業交易、繳稅紀錄或審計報告等)。該基金資助範疇分為三大類,首先是發展品牌,像是制定品牌策略、品牌形象設計、品牌推廣及品牌註冊。其次是升級轉型,包括商業模式升級轉型、產品創新、引進新技術、提升管理體系及生產自動化。最後是拓展營銷,包括制定市場營銷策略或計劃、開發及建立銷售渠道、宣傳推廣活動。資助以50/50對等原則發放,即企業最高可獲100萬元資助,假設整個項目需花費200萬元,剩下的100萬元需要企業自負。每個項目的執行時間不能超過24個月。每家企業可就不同項目申請BUD專項基金,每個申請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0萬元,累計資助上限為400萬元,獲批項目數目上限為40個。早前「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各自設有200萬元的資助上限,最新一輪的優化措施取消了這個各自上限,讓企業能更靈活地運用總額為400萬元的資助上限。
BUD專項基金對首期撥款進行了改善,將撥款比率從過去的核准資助額的25%提高至75%。同時,獲得資助的企業無需再開立和維護獨立的計息賬戶,也無需在收取首期撥款前存入對等資金於該賬戶。對於申領首期撥款的企業,若累計獲批的首期撥款超過100萬元,需要指派相關人士簽署獨立的個人擔保協議。若企業選擇不申領首期撥款,而獲批資助的項目執行時間超過18個月,企業可獲得不超過資助總額一半的中期撥款,具體金額將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度和開支情況而定。
企業可在遞交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獲秘書處確認收取的日期後的翌日開展相關項目,且無論是否申領首期撥款。若最終未獲資助,企業需自行承擔所有費用。為了增加更多可獲資助的項目,BUD專項基金已經采取了優化措施。這些項目包括新設業務單位的相關開支,例如商業登記或營運執照、項目期間的租賃、裝修、水電煤等費用。但企業開展前已設立的相關營運開支並不能獲得資助。此外,如果企業因開展項目而額外增聘直接提供服務與客戶的員工,例如律師事務所增聘律師、會計師事務所增聘會計師、程式設計公司增聘程式設計員等,其薪金及直接相關費用也是可獲資助的項目。同樣地,用於擴大產能需要而購買機器、設備及模具也是可獲資助的項目。受疫情影響,商業活動暫停,但企業如果參與政府機構或有良好信譽及往績的展覽商舉辦的虛擬展覽,也可以申請資助。
BUD專項基金審批分三個層次,依序為執行機構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跨部門小組(由五個不同政府部門代表組成)和計劃管理委員會(由工業貿易署署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工商專業界、中小企業組織以及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或經驗的人士)。如果申請的項目在企業的自貿協定經濟體或內地業務單位內實施,尤其涉及招聘人員和購置設備的措施,企業必須提交與該業務單位之間直接投資關係的法定證明文件。
如果申請項目涉及受管制的產品或行業,例如醫療器材、化妝品、食品、藥品、跨境電商、出版和教育等,企業需要先獲得相關產品/服務的許可證/合格證/批文方可開展項目。如果申請項目涉及代理其他品牌產品的推廣/銷售,企業必須事先取得該產品在自貿協定經濟體/內地的代理權,並確保該代理權的時限足夠長以便企業發展業務。如果申請項目涉及創建自家品牌,企業一般需要對計劃註冊的自家品牌商標進行搜查,以確定註冊可行並開展自貿協定經濟體/內地的品牌商標註冊申請。在項目監管方面,企業需要在指定時間內提交報告和審計賬目。如果項目實施時間不超過18個月,則只需要在完成後兩個月內提交最終報告和最終審計賬目。如果項目實施時間超過18個月但不超過24個月,企業需要提交12個月的進度報告和經審計的賬目,並在完成後兩個月內提交最終報告和最終審計賬目。此外,執行機構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或其代表人士還會進行實地審查。
在執行項目時,企業需要按照既定的採購程序進行。例如,如果採購訂單的金額不超過2,000元,則無需提交書面報價,只需獲得項目統籌員的書面同意即可;如果金額在2,000元以上但不超過140萬元,則需要提交指定數量的書面報價,並接受最低價格的報價;如果金額超過140萬元,則必須進行公開招標。
BUD專項基金全年持續接受申請並處理審批,但自今年8月1日起,僅接受網上申請。其他申請方式,包括郵寄、親自提交或電郵提交的申請,將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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